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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梅律师办理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成功撤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2-28 点击量: 分享到:
【罪名】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办案单位】舒城县经侦大队

【代理律师】陈小梅律师   安徽金亚太(长丰)律师事务所 

【案情介绍】

    柯某,湖北人,从12年一直在广东做小商品批发零售。从2015年一直做某著名品牌的热水器以及其他家电的批发零售工作。因其所代理的一批产品销售往安徽省舒城县,后经消费者报案被查,因此被刑事拘留。

【案情分析及律师工作】

在接受委托后,陈小梅律师第一时间去舒城县看守所会见嫌疑人柯某,了解具体的案情情况。同时去办案机关了解情况。经过了解,认为本案如果想定罪,在证据搜集上会存在很大困难,而且已经搜集到的证据和嫌疑人的供述应该定罪证据不足,不足以构成犯罪。

因此,陈小梅律师多次去公安机关给柯某申请取保候审,同时也提交了侦查建议,要求补充取证。最后,在历时半年后,办案机关对柯某取保候审。在柯某取保后,陈小梅律师又再次给办案机关递交意见,认为本案不应当作为刑事案件处理。最后再2018年11月份,公安机关通知撤销该案件。

【案件结果】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