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太下午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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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亚太刑事下午茶:刑事法律文书写作——以辩护意见为视角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2-15 点击量: 分享到:

       2021年12月15日下午,金亚太刑事下午茶在金亚太总所大会议室如期举行,本期下午茶由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曹富乐律师进行“刑事法律文书写作——以辩护意见为视角”的主题分享。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主任黄奥,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姚吉志,刑辩分所副主任蔡鹏,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苏义飞和朱会平等律师共计五十余人参加本次刑事下午茶,我所实习律师叶新苑担任主持人。

主题分享:
        曹富乐律师以“刑法者,国之重器,不可不慎。辩护词,死生之地,不可不察。”这句话切入主题,以辩护意见为视角从四个方面跟大家分享了刑事法律文书的写作。

      

       一、辩护意见的本质
       曹富乐律师分享了他对辩护意见本质的看法,认为有以下几种观点:观点一是任意解释,即公民按照自己的理解,对法律所作的解释,这种解释对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适用法律只具有参考价值,没有法律效力。观点二是展示个案特点和辩护律师个性的文书,以张扣扣案一审辩护词——一叶一沙一世界举例,邓学平律师认为这是最有温度、史诗级的辩护词;有人评价邓律师旁征博引,应该受到顶礼膜拜;也有律师评价:内行人看门道,外行人看热闹。曹律师的个人观点是辩护意见是一份关于无罪或罪轻的法律文书。
        二、辩护意见的基本逻辑
        曹律师认为辩护意见本质上是一篇议论文,既然是议论文,就要具备三要素:论点论据论证。对于辩护意见,首先,我们需要确立论点——辩护目标,是做无罪辩护、改变定性还是罪轻辩护?其次,我们需要寻找论据——事实和法律。在无罪辩护中如何寻找事实与法律,在罪轻辩护中又如何找到事实和法律;最后完成论证——三段论,反驳不利证据,展示出有利证据。
        三、辩护意见的基本内容
        曹律师根据金亚太“十六字方针”,总结出刑事法律文书写作的“十六字方针”,即“精通法律、注重逻辑、熟读案卷、深挖辩点”。结合了自身的亲办案例以及执业经验,从四个方面详细介绍了“十六字方针”的灵活运用。
        四、辩护意见的注意事项
        曹富乐律师认为辩护意见需要达到“准确”以及“精炼”的要求。
        第一,结构搭建。首先,如何适当使用主副标题,曹富乐律师举了自己与黄奥主任亲办的诈骗以及涉黑案件的辩护意见为例,并分享了高正纲律师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件的辩护意见标题:“家,是一个人最安全的避难所”;其次,关于目录、核心意见总结的使用,曹富乐律师以一起涉恶案件为例,说明对于涉及犯罪罪名较多,辩护意见字数较多的情况建议使用目录功能,并配合核心意见总结,方便法官查阅;最后,对于三级标题的架构,可以按照个人习惯采取总分总、总分、分总的形式展开。第二,概念准确。曹富乐律师总结了一些常见的法律用语使用不当的情况,例如证据类型的名称,引用被害人的笔录后应使用陈述,证人做的笔录后应使用证言,被告人笔录的引用后使用的是供述等。第三,语言准确。曹富乐律师通过平时修改实习律师辩护意见,发现一些标点符号的错误使用问题、复制内容未经处理、数字大小写以及法条引述顺序的问题,跟大家进行了分享并提醒大家注意。第四,注重细节。在辩护意见的写作中,表达要简明易读、以方便阅读为原则,方便使用为原则,另外还要注重形式美感。
        总结来说,辩护意见从形式上,表达方式的选择要服从于阅读效果;从内容上,表达方式的选择要服从于说服效果。曹  富乐律师认为一位好的刑辩律师既需要有一个优秀的语言表达能力,也需要有一个专业的写作能力,不仅要有情怀,也要专业。最后曹富乐律师将自己很喜欢的一句话送给了大家,“唯生命和自由不可辜负,愿尽己所能,换你罚当其罪。”与大家共勉。
与谈环节:
       与谈人苏义飞律师
       苏义飞律师表达了对曹富乐律师讲课内容的喜爱,认为非常务实。他听完课后谈了三点看法:第一,刚才曹律师提到字体字号不超过两种,苏义飞律师推荐大家采用裁判文书的字体、字号。2010年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有裁判文书制作规范中清楚提到,标题用2号黑体,主文用3号仿宋字体;第二,行间距的问题,规范上也写得很清楚,每行排28个字;第三,页眉页脚的问题。他认为加上律所名称有广告之嫌并且不美观,不主张添加,页面页脚的使用应更正规些。
       与谈人蔡鹏律师
       蔡鹏律师对今天曹富乐律师的精心准备和分享表达了感谢,认为这堂课对于刑事法律文书写作是事无巨细的,甚至已经细到了标点符号以及一二三级标题的设定。他简单谈了两点意见:第一,除了理性的论证之外,有没有必要去写一些法律以外的东西,刚刚在讲到标题的时候,曹富乐会在做无罪辩护的时候选择一个切入点,这样法官或者合议庭的成员在阅读这个文章材料的时候能够先入为主,就能够体会到你想表达什么;第二,关于张扣扣案的辩护词,蔡鹏律师认为它可能是出于无奈,因为从法学角度进行辩解可能很困难,尤其在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不具备的时候,只能寻求这种办法。最后他通过比较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表示人文科学有难度,后回到论证本身,详细拆解了三段论并进行深度剖析,肯定了曹富乐律师讲解内容的可操作性。
       与谈人朱会平律师
       首先,朱会平律师结合自己实习经历,从来律所第一天被分配阅卷工作引入,分享了自己如何做好一份阅卷笔录开始,通过请教同事、不断模仿,找到自己的习惯和方法;第二,他认为辩护意见需要不断完善,尤其要注意法律规定等一些细节上的问题,避免出现低级错误;第三,他结合了自己亲办的案件跟大家分享了辩护意见的结构,对于重要的意见可以放在前面,让法官在最短的时间内抓住重点,利于沟通;第四,他跟我们分享了关于辩护意见形成,以及庭上发言质证,最后形成一个庭后版本的最终辩护意见这样一个过程,告诉大家如何拆分以及搭建结构;第五,他建议大家通过多看别人写作的辩护词来打开自己的辩护思路,这对于我们写作辩护意见会有莫大帮助。朱会平律师表示只有在充分阅卷,充分了解案件的基础上,然后再去看别人的辩护词,这样才能更好地契合我们的案件。
       点评和总结:
       姚吉志律师点评,律师应当能说会写,这是作为律师的基本要求,也是律师职业的一项基本技能。他总结道,刑事法律文书有两个方面要求,一个是形式方面,另一个是内容方面。其具体谈道:第一,他个人倾向在法律文书中标注律师事务所,因为法官看辩护词的时间实际上是很有限的,提交辩护词前后,律师跟他的这种当面沟通或者是电话沟通,法官对于你的当事人或者对于你的辩护观点可能印象会更深一点;第二,他以自己提交的证据整理为例,说明法官是能够看出律师的专业和重视程度的;第三,姚吉志律师认为部分案件有它的特殊性,在法律文书的内容上,需要大家不断地进行积累,包括对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的熟练掌握和运用,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包括他在内都应该去不断地去学习和总结;第四,他向大家强调,要关注立法背景的解读,对于把握犯罪有一定的帮助。
       最后姚吉志律师建议大家在听课的过程当中,审视一下自己的执业过程中哪些地方做得还不足,能不能达到这个要求,或者说比这个基本要求做得更好,如果发现了不足的地方我们需要不断来进行改进。
       通过本次刑事法律文书写作的主题分享,大家对规范化写作有了深入了解,作为刑辩律师应当重视辩护意见的写作,并且不断加强刑事法律文书的质量,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
 
撰稿:叶新苑
摄影:胡美玲
审核:曹富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