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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亚太民事案例|张成龙、袁兴军律师为委托人成功减损140万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7-15 点击量: 分享到:
【业务名称】帮助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
【行政机关】安徽省W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理结果】成功办理,减损140万
【代理律师】张成龙,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袁兴军,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案情介绍】
       2021年,陈某花费近千万元通过淘宝网的司法拍卖程序,拍得安徽省W市一加油站经营权及不动产所有权。但在办理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的过程中,W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告知陈某,因2005年原权利人在办理土地证时少缴纳9万元土地出让金,需要补缴14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
【办案过程】
       张成龙、袁兴军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案件情况,收集相关证据。经分析认为:人民法院基于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执行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符合法律规定。陈某通过司法拍卖程序,购得案涉财产,并由人民法院的司法裁定书予以确认,有权要求行政机关办理不动产的过户手续。至于行政管理部门的历史遗留问题,应由当时的行政相对人承担责任。
       律师先后出差十几次,向W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民法院执行局出具多份法律意见书,并做好了行政诉讼的充分准备。经过四个多月多轮谈判,不懈沟通,最终成功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书,帮助委托人减少140万元不必要损失。
【办案心得】
       律师必须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谈判艺术是律师必须具备的技能。


撰文:袁兴军
编辑:潘雪梦
审核:许憬 张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