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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奥

电话:18919693210 
邮箱:jythuangao@126.com
执业证号: 13401201110974172
律师执业起始时间:2011年11月24日开始执业
律所职务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党总支书记、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社会职务安徽“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刑法方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兼职导师,皖西学院兼职教授,淮南市公安局法律顾问,
合肥市公安局领导接访陪访律师,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死刑案件辩护团、毒品犯罪辩护团成员。

主要荣誉安徽省律师协会宣讲团优秀讲师、首届安徽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律师、首届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刑事十佳案例承办人、合肥市诚信示范岗律师。

简介:黄奥律师,男,法学硕士,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党总支书记、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安徽首届刑事辩护专业律师,合肥市诚信示范岗律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兼职导师,皖西学院兼职教授。安徽“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刑法方向)、安徽省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省律协行业发展与规则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11年11月24日开始执业,师从国家一级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安徽省十佳律师、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王亚林律师,先后办理了大量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如原阜阳某银行行长19亿元集资诈骗案、安徽省建国以来(案发时)涉毒数量最大贩毒案、“e租宝”集资诈骗案、“三农资本”21亿元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河南省某市涉及92.07万会员455.88亿元传销案、河北省某市涉及156.78万会员294.62亿元传销案、安徽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长受贿徇私枉法案、安徽某法院刑庭庭长受贿徇私枉法案、安徽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刑讯逼供案、安徽某治安大队民警徇私枉法案、安徽某县长受贿共犯案等。

媒体报道:
1.2017年9月接受点睛网专访,分享成长心得【点击查看】
2.2021年4月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采访,谈律师网上阅卷体验【点击查看】
3.2020年10月接受新华社采访,谈安徽休宁“纸面服刑”案【点击查看】
4.2022年6月接受安徽卫视移动电视采访,谈防范养老诈骗普法讲座【点击查看】

对外授课
1.2020年10月黄奥律师受邀为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授课【点击查看】
2.2020年9月黄奥律师受邀为歙县律师授课【点击查看】
3.2019年12月黄奥律师为安徽省未成年服刑人员讲课【点击查看】
4.2019年11月黄奥律师受邀为合肥全市律师讲课【点击查看】
5.2019年9月黄奥律师为全省实习律师授课【点击查看】
6.2019年9月黄奥受邀为长丰县重点局进行法律培训【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黄奥律师对外授课合集”】
 
黄奥律师办理的部分刑事案件:

101.企业家S某非法经营无罪案
本案企业的员工和经销店负责人均被法院判处2-3年缓刑,判决已经生效并即将执行完毕。企业家S某一审认罪认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判决后当事人考虑到孩子的未来,希望获得无罪判决,遂委托了黄奥律师。黄奥律师提交了上诉状、二审开庭申请书、请求监督意见书以及本案为单位犯罪的辩护意见,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第一次发回重审后,YD县检察院将原先的指控金额由40余万增加至100余万,同时追诉单位为被告。针对毫无新证据的增加指控金额,黄奥律师积极调取证据,制作证据与数额分析表,在开庭时提出相关辩护意见,并提出如果法院依据检察院的指控进行判决,律师将向相关部门进行控告。一审判决采纳律师犯罪数额的辩护意见,降低指控的犯罪数额,重新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黄奥律师坚持本案无罪,继续上诉。黄奥律师在二审阶段提交辩护意见后,二审法院再一次以原判部分事实不清为由,第二次将本案发回重审。第二次发回重审期间,黄奥律师与YD县检察院做了多次沟通,并向上级机关提出情况反映。YD县检察院最终撤回起诉,并对被告人S某及被告单位N公司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100.某县长受贿共犯案
监察委指控当事人涉嫌受贿近4000万,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存有异议,否认自己在监委调查期间所作的一切供述。目前案件尚在一审审理阶段,辩护人向法庭提交了排除非法证据、调取证据、申请证人出庭、并案处理申请书,对该县长做无罪辩护。
99.安徽某企业家行贿案
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家,被指控与工程合伙人共同行贿近200万元,其只认可本人经手行贿的20余万元。律师阅卷及会见当事人后,认为对当事人行贿金额的指控事实不清,认定共同犯罪证据不足,并且该案讯问笔录等关键证据缺失,现有证据不能相互印证,无法形成完整、稳定的证据链。律师提交了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调取证据申请书等各项申请,同时提出了轻罪辩护观点和理由,目前案件在一审审理阶段。
98.安徽省高院三次撤销合肥中院判决的鹦鹉案
一审法院认定八名被告人均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部分被告因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法院改判后(降低上诉人刑期),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期间内,省高院撤销二审法院判决,发回二审法院重审,二审法院第二次改判(第二次降低上诉被告刑期),第二次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期间内,恰逢两高出台《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解释》。黄奥律师介入后,经查阅一审、二审材料,研究最新的《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解释》,黄奥律师认为,本案尚在二审核准阶段,判决尚未生效,应报请核准对全案进行审查。基于涉案鹦鹉系人工繁育,本案八名被告人自愿认罪且具有自首或坦白情节、退缴违法所得、赔偿生态资源损失等情节,本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不作为犯罪处理。律师及时提交了“全案可不作为犯罪处理”辩护意见,安徽省高院已于2022年6月份第二次撤销合肥中院的二审判决,案件第三次来到二审审理阶段。
97.亿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罪案【点击查看详情】
本案涉案金额过亿元,造成税款流失近四千万元,案情重大、复杂。在对案件进行仔细研判之后,由于本案的特殊性,自第一天接受委托起,黄奥律师在24天内会见当事人5次,与公安机关当面沟通3次,电话沟通数十次,最终使当事人在侦查阶段被成功取保候审。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第一时间阅卷,全面审查和整理了在案卷宗中所有关于犯罪嫌疑人C某的证据部分,并详细进行罗列,从而提出本案证据不足,C某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建议检察院不予起诉,并提交了详细的书面辩护意见。最终,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96.某代餐减肥产品涉嫌传销案【点击查看详情】
本案涉案金额高达上亿元,涉及区域广,案情复杂。律师对案件仔细研判后,认为该公司运营模式的实质既非“拉人头”也非收取“入门费”,不属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规定的任何一种行为模式,且不存在任何欺诈行为。在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细节之后,律师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并递交了取保申请,本案所有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全部取保候审。
95.合肥某诈骗案
本案历时四年六个月,涉及被告28名,共造成28名被害人财产损失一千多万元。案件经过退回补充侦查两次,三次延期审查起诉期限,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改变管辖。黄奥律师在二审发回重审后接受委托,第一时间审查和整理了在案卷宗中所有关于W某的证据材料,向W某了解案情,通过对全案证据的分析、论证,提出“W某未接触诈骗罪的核心环节”“部分被害人遭受的经济损失与其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美元应按有利于被告人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公诉指控犯罪数额逻辑有误,诈骗数额应当进一步扣减”等辩护意见,并与检察院就案件情况进行了积极沟通。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从一审7年1个月的刑期到二审发回重审改判为当事人理想的判决。
94.湖北五千万假口罩案【点击查看详情】
本案涉案口罩案值高达近5000万元,X某某从安徽被抓到湖北,公安机关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立案侦查。黄奥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湖北某县,与公安机关沟通,并提交取保候审申请,此时X某某已在看守所被羁押近30天。在案件报捕后,律师第一时间与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不批捕法律意见书及相关证据材料。经辩护,检察院采纳辩护律师意见,对X某某不批准逮捕。为了保持及时有效的沟通,黄奥律师带领团队出差整整一周,终于在当事人被羁押的第36天夜里,与X某某从湖北一起返回安徽合肥。
93.安徽某市180万诈骗无罪案
W某系安徽某市大型企业老总,公司系当地某领域龙头企业,具备该领域的所有施工资质。W某公司与其他公司合作投标,因退还保证金事宜起诉招标方(某国企),起诉金额近300万元,后胜诉并执行完毕。该国企以诈骗罪、虚假诉讼罪报案,后公安机关以诈骗罪、妨碍作证罪立案侦查。在接受委托后,黄奥律师主动调查取证,搜集有力证据,制作了详细的思维导图、法律意见书和证据目录,并提交了法律检索报告。同时,结合当前有利的刑事政策和企业经营现状,黄奥律师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交了情况反映。最终,检察院全部采纳黄奥律师的辩护意见,对本案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92.杭州某大型网络组织卖淫案
2021年7月,黄奥律师接受T某委托介入本案。一审中,律师多次会见T某,在阅卷中仔细核对银行流水以及反复审查其他证据,制定证据之辩、定性之辩、量刑(情节)之辩的辩护策略,从“部分行政证据不能直接作为刑事证据”“被告人的行为是容留、介绍卖淫,不是组织卖淫”“指控T某组织的卖淫女15余名和非法获利140余万元证据不足”“T某对‘卖淫’存在违法性认识错误”等角度展开辩护,并制作类案检索报告补充论证辩护意见。二审阶段,T某继续委托黄奥律师,律师及时书写二审开庭申请书争取开庭审理本案,同时通过罗列表格,继续在情节上以“本案卖淫女只有7名”“当事人非法获利数额100万以下”“当事人积极揭发他人罪行”为其辩护。
91.“增加五个字”的辩护效果——合肥某知名跨国企业代理商假冒注册商标罪缓刑案件
合肥高新区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2-3年,当事人不愿签署,进而找到黄奥律师辩护。黄奥律师经过阅卷,提出关于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意见,最终的辩护效果为增加了五个字。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在原量刑建议2-3年后增加了五个字“可适用缓刑”,当事人被法院判处了缓刑,企业也得以继续经营。
90.北京T培训公司诈骗案
北京市T教育培训公司涉嫌教育培训诈骗,案发后,该培训公司负责人第一时间委托黄奥律师介入,黄奥律师组建团队6名律师参与案件辩护,其中4名当事人被成功取保候审。
89.安徽某交警徇私枉法案
安徽某交警在多年前的一起醉驾案件处理中,因参与了部分办理工作,被各级检察院、监察委先后断断续续地调查了数年,并被某市检察院刑事拘留。黄奥律师介入后成功申请取保候审,案件再次被摁下了暂停键。
88.七天紧急营救——C某某串通投标
C某某系某某网络技术公司的高管,因涉嫌J省公安厅项目的串通投标罪案件,同时相关证据显示其与部分公职人员之间有大额经济往来,其一直被拘留于看守所。C某妻子在当事人被羁押了30天后委托黄奥律师,黄奥律师与公安机关沟通,公安机关告知C某因涉嫌部分经济问题,必须要移送审查逮捕。在审查逮捕期间,律师提出“关于本案是否损害招标人利益以及其他投标人利益”存疑,同时其他经济问题也没有正式立案。检察院在审查逮捕的最后一天下午六点,开会研究决定不予逮捕。
87.JX省明星企业行贿千万余元案
某公司系JX省NT市明星企业,在当地有多家子公司和运营基地,在企业发展初期曾涉嫌行贿千万余元。后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关联人员持续以此要挟、索取财物,企业负责人不堪其扰。在接受咨询后,黄奥律师结合当前的刑事政策、企业发展的状况、刑事法律风险等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使企业负责人坚定了信心和决心。依据事实,黄奥律师制作了详细的控告材料和投案自首材料,后相关部门分别立案处理。企业负责人在积极配合监委调查后,因主动到案及时、积极配合、犯罪情节轻微,做了无罪化处理。现企业已正常运营,运营状况良好。
86.ZJ省某公安局刑警大队长刑讯逼供案件
该刑警大队长因刑讯逼供造成错案,某市检察院以刑讯逼供罪对其立案侦查。黄奥律师提出相关量刑辩护意见,并被一审法院采纳。最终,当事人在被羁押了近1年后获缓刑,重获自由。
85.合肥某事业单位员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侦查机关以S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对合肥某事业单位进行立案侦查。黄奥律师介入后,在侦查阶段会见了该单位负责人数十次,与其反复沟通案件细节。在审查起诉阶段,黄奥律师经过仔细阅卷,递交了详细的书面辩护意见,提出全案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S某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意见。该辩护意见被检察院采纳,在审查起诉阶段使该案成功脱黑,后该案以构成恶势力组织起诉至法院。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对该事业单位做无罪辩护,目前尚未判决。
84.宿州某明星企业家诈骗案
当事人C某是宿州某县的明星企业家,因为参与淮南某公司的走账,被检察院指控为某诈骗案件的共犯,起诉的诈骗金额高达1800万元。黄奥律师为该企业家作无罪辩护,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的诈骗金额大幅降低至260万元。当事人不服上诉,并继续委托黄奥律师参与二审辩护,二审法院审查律师的辩护意见后,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本案尚在审理过程中。
83.JS省某市企业家涉嫌诈骗案
在侦查阶段,该企业家Z某被认定诈骗一千余万元,黄奥律师多次提出取保候审意见,并就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问题,向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纪委、安徽省检察院提出控告。最终,该企业家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取保候审,并且检察机关指控的诈骗金额大幅降低至20余万元。
82.安徽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徇私枉法、受贿案
Z某为H市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因涉嫌徇私枉法、受贿罪被监委立案调查。黄奥律师介入后多次会见Z某,通过详细了解案件情况,黄奥律师提出“本案不属于徇私枉法罪情节严重的情形”“受贿中若干起事实没有利用职务之便”等辩护意见,法院最终对Z某进行了从轻处罚。
81.安徽某市8000万元假化肥诈骗案
本案案情重大且涉及“三农”问题,在侦查初期,央视媒体便对本案进行报道。公安机关出具的起诉意见书认定Z某某涉案金额为8000余万,法定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公诉机关为某市人民检察院。在接受委托后,黄奥律师多次提交案件定性错误、事实不清的辩护意见,并与公诉机关多次沟通,后公诉机关采纳了黄奥律师的辩护意见,起诉书指控Z某某的犯罪金额仅为30余万。在认罪认罚协商阶段,律师再次提交应当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后公诉机关建议适用缓刑。最终,一审法院对Z某某适用了缓刑。
80.皖南某县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
本案系全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T县的第一起涉黑案件。T某某作为第二被告,被指控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三项罪名。黄奥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会见当事人,在涉嫌非法采矿罪部分,提出关于非法采矿数量的鉴定意见不合法的辩护意见,在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后,又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黄奥律师通过在庭审中对鉴定人进行多轮发问,证实了其出具的鉴定意见不合法的事实。法院最终采纳黄奥律师的辩护意见,对非法采矿的数量重新进行鉴定,并对当事人作出了从宽处罚。
79.皖北某涉恶案
X某某被指控为某恶势力团伙的纠集者,被指控的罪名多达8项,其中仅诈骗罪一项的涉案金额多达900余万元。黄奥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当事人并提交多份证据和辩护意见。经辩护,一审法院采纳了黄奥律师的辩护意见,诈骗金额中的500多万元未被认定,且认为X某某诈骗未遂。上诉后,二审法院采纳了黄奥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X某某不构成八项罪名中的骗取贷款罪。
78.河北某市外汇传销案
河北省某市案发一起组织会员达156.78万名、涉案金额达294.62亿元的传销案件。黄奥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与办案单位沟通,在一审审理阶段与法院沟通自由刑及财产刑的量刑,以及退缴非法所得的问题,同时帮助当事人联系社区矫正单位办理社区矫正事项。最终,案件获得缓刑的圆满结果。
77.B市某串通投标案
2020年9月黄奥律师接受当事人及家属委托,介入后及时与当事人W某及承办警官沟通案情,向公安机关提交《终止侦查意见书》。2021年3月本案移送审查起诉,律师在详细阅卷、梳理案件人物关系图、审查W某提供的证据、反复与当事人沟通的基础上,从“涉案三个项目没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利益”“W某对涉案项目中标未起到实质作用,仅受指示传达意思,其角色具有可替代性”等角度提出不起诉意见,辅之以不起诉类案报告,与检察院书面、当面沟通,最终成功为其争取到缓刑的处理结果。
76.安徽某数千万“假芯片”侵犯著作权案
2020年10月,黄奥律师接受S某某委托,在案件侦查阶段介入。黄奥律师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警官沟通,了解案件事实,查阅大量法律规定、案例,反复研究后拟定初步辩护方案,撰写《对S某某终止侦查申请书》。审查起诉阶段,黄奥律师反复审查全部卷宗材料,检索法律与类案,制作《阅卷笔录》《案件人物、行为关系图》《数控系统构成图》《对S某某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与检察官初步沟通。后告知S某某“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根据当事人提交的相关证据证明涉案企业的活力以及S某某作为民营企业家对企业的贡献、在社会责任承担方面的建树,修改《对S某某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与检察官第二次沟通。2021年1月12日,黄奥律师着重针对《起诉意见书》“查明”的“本案共复制了3232块芯片”,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审查意见》,着重阐明其中的1204块应当予以扣除,并结合“本案系单位犯罪”等其他辩护意见与检察官再次沟通。2021年1月13日,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后,涉案的芯片数量下降。2021年2月23日,黄奥律师撰写《补充侦查后的不起诉法律意见书》进一步与检察官沟通,促成当事人与被害单位真诚沟通,获取被害单位谅解。最终,S某某于2021年3月初获得不起诉处理。
75.安徽某2000余万开设赌场罪案件
黄奥律师接受委托后经与当事人沟通、阅卷,认为本案的焦点是证明赌场活动的账单以及个别关键证人这两大类证据。为达到有效辩护的效果,黄奥律师向法院递交《召开庭前会议申请书》《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调取证据申请书》等材料。庭审中,律师结合本案证据及相关证据规则集中论证刘某某不是股东的辩护意见,为其作无罪辩护。
74.九天营救Z省公安厅项目串通投标案企业家
当事人因涉嫌与G省公安厅部分人员之间存在经济往来,被该省公安厅纪检部门初查,并同时被追究串通投标罪,由基层公安分局立案侦办。当事人被羁押20余天以后,其家属委托黄奥律师介入,黄奥律师以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损害投标人或招标人利益为切入点提出无罪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当事人在被羁押37天后重获自由。
73.C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18年9月,黄奥律师于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接受C某委托介入案件,公诉机关指控其行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黄奥律师听取C某的辩解后,认为其获取涉案信息并非是通过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方式,遂对此进行调查取证,并附相关意见书与检察官进行沟通。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经过两次退查,耗时近18个月被勉强移送法院。庭审中,黄奥律师围绕电子数据存在诸多问题,从QQ群下载信息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以及非法获利数额与犯罪行为没有因果关系等角度展开辩护。最终,法院对C某判处缓刑。
72.C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本案被告人28人,卷宗150余本。2019年5月,黄奥律师接受委托为本案第一被告人C某某辩护,律师多次会见、详细阅卷后制作人物关系图、犯罪事实图表,综合分析案情后于庭前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庭审中,针对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高利转贷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罪名或展开证据之辩、或进行定性之辩、或以追诉时效为切入点为其辩护……庭审整整持续6日。一审宣判后,当事人继续委托黄奥律师为其二审辩护人,律师及时书写《二审开庭申请书》争取开庭审理本案,积极申请法院调取能帮助其减刑的相关证据材料,并针对一审判决明显错误的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宣告的财产刑等着重辩护。本案指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8000万,最终,法院认定金额为280万元。
71.某法院刑庭庭长受贿、徇私枉法案
当事人系H省某基层法院刑庭庭长,在审理一起强奸罪案件中,因判处缓刑被追究徇私枉法罪,同时牵扯出此前若干次受贿的事实。经过与检察机关沟通,黄奥律师提出了案件事实和证据上存在的问题,并以相关问题作为条件,与检察机关进行了认罪认罚的协商,帮助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满意的刑罚。
 
黄奥律师2019年前办理的部分刑事案件:
70.民警Z某涉嫌玩忽职守罪免予处罚
Z某系基层公安民警,在办理某起刑事案件过程中,因证据不足对当事人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后未能进一步取得有效证据,导致案件被搁置。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期间,当事人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的组织领导者,因此Z某被认定为恶势力保护伞,并以玩忽职守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律师提出Z某不构成犯罪的辩护观点,最终,Z某被判免于刑事处罚。
69.安徽某市非法采矿案拘役6个月并适用缓刑
H某的父亲已经因为非法采矿罪被判处了4年有期徒刑,H某与其哥哥也被指控非法采矿100余万元,法定刑期在3年以上。黄奥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鉴定意见提出相关质证意见,并对价格鉴定部门提出控告。在一审审理阶段,法院重新进行鉴定,最终判处当事人拘役6个月,且适用缓刑。
68.除夕夜的故意杀人案最高院裁定不予核准
被害人与被告人有着长达数年的恩怨,被告人在除夕当天将被害人杀害,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黄奥律师介入后,提出案件中的若干存疑之处,最终,最高院未予核准死刑。
67.蚌埠90年代夺妻之恨的故意杀人案
1994年,当事人Z某持枪杀害了夺其妻子的两人后逃亡20余年,于2017年被抓获归案,2018年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黄奥律师于二审阶段接受委托介入此案。黄奥律师仔细观看了Z某每一次的讯问录音录像,发现了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存在程序问题,以及对Z某的有利供述,遂申请法院调取被害人的病历以证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与张某枪击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申请法院进行亲子鉴定证明其妻子被二人侮辱强奸,申请相关证人出庭作证,代其亲属提交证明其主观恶性小的相关证据材料。庭审中,黄奥律师进一步指出本案物证猎枪的照片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提出本案猎枪的威力不足以杀害被害人,医院存在医疗过失,被害人存在明显过错,Z某具有立功表现等辩护意见,从天理、国法、人情角度请求二审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慎用死刑。二审法院最终维持原判,判处Z某死刑。
66.某上市公司财务人员职务侵占1000余万元
黄奥律师自侦查阶段介入此案,多次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在阅卷后,黄奥律师发现鉴定意见存在诸多问题,发现出具鉴定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害单位为常年合作伙伴,具有利害关系,遂申请重新鉴定。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了黄奥律师的辩护意见,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更换了鉴定单位重新进行鉴定。最终,法院判处F某有期徒刑9年6个月。
65.Y某某故意杀人案二审改判死缓
除夕的上午八点,Y某某持利器将被害人砸死,案发后抗拒抓捕,导致多人受伤。一审判处死刑,二审维持原判,经最高院死刑复核,最高院未予核准,最终改判死缓。
64.F市L氏三兄弟涉黑案【点击查看详情】
F市N县高度重视本案,开庭时,法院周围悬挂了各种“打黑”横幅、标语,口号漫天,上百名(持枪)武警、特警负责安保,辩护律师出庭必须经过三道安检,整个庭审历经六天共计50多个小时。自接受委托后,黄奥律师反复研究案卷,多次召开研讨会,前后历时一年多时间,形成46万字的阅卷笔录,制作几十份累计20万字的法律文书。最终,法院一审判决L某有期徒刑20年,没收所有财产。后黄奥律师二审继续为其代理,二审改判L某有期徒刑18年。
63.某规划局Z某玩忽职守免于刑事处罚案
Z某系某规划局员工,因涉嫌玩忽职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上诉后改判拘役6个月缓刑,并得以保留工作。
62.W某110万元受贿案被判3年2个月
W某系退休干部,与单位多位同事被立案侦查,黄奥律师提出量刑辩护意见,法院采纳意见,从宽判处W某3年2个月。
61.一尸两命的故意杀人案死刑变死缓【点击查看详情】
本案是一起法律援助案件,被评为2017年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十佳案例,同时报选入司法部优秀案例库。上诉人因婚姻家庭矛盾杀害了怀孕的妻子,导致一尸两命的严重结果,并伪造了妻子自杀的假象,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不服,提起上诉。上诉人因家庭困难无法负担律师费用,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遂指派黄奥律师为其辩护。黄奥律师通过和当事人、被害人、检察官的多方联系,从“上诉人存在自首、坦白情节”“认定上诉人人身危害性极大不合理”“上诉人与被害人育有一女,需要抚养”等角度为其做罪轻辩护,并协助上诉人与被害人家属洽谈,取得谅解,最终二审成功改判保命。本案被安徽省法援中心评选为年度十佳案例。
60.全案金额高达455亿的传销案【点击查看详情】
当事人2019年2月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安徽省合肥市被河南省X市X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家属万分着急,委托黄奥律师介入案件。黄奥律师第一时间前往X市看守所第一次会见C某,了解到C某在整个传销组织中的地位、作用,并详细记录,后向公安机关及检察院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建议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案件移送检察院后,黄奥律师第一时间阅卷,制作了详细的阅卷笔录(约3万字),同时还递交了《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与具办检察官多次沟通,在征得C某同意的基础上,同意本案适用认罪认罚程序,提出详细的量刑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同意并提出量刑建议为可适用缓刑。本案涉案总金额45588272540元,查获现金13亿余元,全案48名被告人。当事人C某排名靠前,涉案金额29亿余元,最终判决缓刑。
59.“云梦生活”特大传销案【点击查看详情】
检察院指控本案参与传销人数3万余人、层级218级、涉案资金3亿,黄奥律师接受委托担任第一被告人的辩护人。经黄奥律师辩护,H市B区人民法院两次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两次重新鉴定,检察院变更起诉人数为3千余人、层级85级、涉案资金3千余万,最终H市B区人民法院判处第一被告7年有期徒刑。
58.诈骗变传销,从判处10年到最终判处5个月
本案侦查机关C市公安局认为,当事人构成诈骗罪,涉案金额1100余万元。审查起诉阶段,黄奥律师介入案件后,在查阅案卷材料、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多次与检察官沟通,递交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院将诈骗罪变更起诉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同时,黄奥律师坚持递交多份取保候审意见书,当事人6月14日被取保候审,距当事人同年1月16日被刑事拘留已经超过5个月,当事人取保当日黄奥律师驱车千里将当事人接回家中。在一审审理阶段,黄奥律师提出的“不应认定情节严重”“当事人系从犯”“涉案金额存疑”等辩护意见被法院全部采纳。最终当事人被判处拘役5个月,而侦查机关起诉意见书中诈骗金额1100万元的法定刑期是10年以上,当事人及其家属对案件的结果非常满意。
57.某传销组织大领导一审获缓刑
当事人X某某系某传销组织大领导,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黄奥律师经过阅卷,从蛛丝马迹中发现若干从轻、减轻情节,最终H市Y区人民法院判处X某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在此之前,X某某的下线均被判处3年左右的有期徒刑,且没有被判处缓刑。
56.某涉案金额2000万传销案,一号人物获刑1年10个月
当事人系某传销组织一号人物,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通过媒体向公众发布,本案涉案金额2000万元,涉案会员700余人。黄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发表了辩护意见,检察院最终只指控L某传销组织人员70余人,非法获利40余万元,最终H市Y区人民法院判处L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55.省电视台重要领导,涉嫌受贿340余万,获刑7年
当事人经单位纪检监察室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配合调查,其对于起诉书指控事实没有异议,想争取自首,但受贿罪类案件在安徽省并无电话通知到案认定自首的先例。黄奥律师接受委托介入案件后,多次核对证据材料,发现起诉书指控多笔事实虽然有受贿人(当事人)和行贿人的高度一致的供述,但却与客观的证据相矛盾,例如:受贿地点与当事人的客观行踪轨迹相矛盾,部分行贿人的行贿方式也与一般行为大相径庭。黄奥律师多次会见当事人,与当事人核对案件细节,并制作对比表格形成书面材料,材料递交法院后,黄奥律师多次与法官沟通,坚持从客观出发,为当事人争取量刑上的最大权益。最终,法院认定当事人受贿数额345.5万元,构成自首,判处有期徒刑7年。
54.某市医院前院长,指控受贿653.28万,最终认定280万【点击查看详情】
Z某某系皖北某市医院前院长,因涉嫌受贿罪于2017年4月8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安徽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某县人民法院管辖,皖北某检察院指控Z某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653.28万元。自2017年12月至案件办理结束,黄奥律师先后30余次前往皖北某县看守所会见Z某某,并与办案机关积极沟通,向法院提交了1000多页的证据,同时申请调取随案移送的全部28张同步录音录像光盘并一一观看,发掘出案件存在的关键问题。经过3次庭前会议,与公诉机关、法院的多次沟通,在确定指控的22起事实中,律师提出有4起事实存在问题,其中有部分事实证据不足,有部分事实行为不构成受贿罪。经过从上午9点到下午5点的近8个小时的庭审,法院采纳黄奥律师的关键性辩护意见,最终法院认定受贿金额为280余万元,成功的将犯罪金额从650余万元打到300万元以下。在本案的侦查阶段,家属退赃400多万元,最终办案机关返还家属100余万元。
53.合肥某副处级干部涉嫌受贿255万,一审获刑3年2个月【点击查看详情】
本案当事人Y某某为合肥市某单位的副处级干部,涉嫌受贿255万元,安徽省检察院指定皖南某市检察院侦查。案发时正值刑法修正案(九)修订期间,本案穷尽了所有能延期的手段,包括审查起诉阶段两次退查、审判阶段两次退查等。自2014年9月至案件办理结束,黄奥律师先后30余次前往皖南某市看守所会见当事人Y某某,并与办案机关积极沟通,同时向法院提交了近200页的证据。最终法院对Y某某从轻判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
52.安徽省副省长系列案件
本案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系安徽省副省长Z某系列案件。黄奥律师于2017年6月接受委托,反复阅卷后制作相关言词证据重复的对比表格,在此期间发现案件疑点,遂申请司法机关调取相关证据以证明在卷陈述的不真实性,后向检察院申请本案与相关案件合并处理以查明真相。庭审中,律师根据Q某的陈述,申请排除Q某有罪供述这一非法证据,阐明在卷证据的不真实性,着重论证涉案1000余万元是其合法合理的报酬,其行为不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等为其作无罪辩护。一审宣判后,Q某继续委托黄奥律师作为其二审辩护人,律师多次会见Q某与其反复沟通,继续申请法院开庭审理本案、调取其他相关书证、申请相关证人出庭作证,并于2019年8月29日邀请陈兴良教授对本案进行专家论证。最终,法院判处当事人Q某有期徒刑7年。
51.无罪辩护皖北某市监察委第一案
本案系皖北某市监察委第一案,涉案金额40余万元,L某本人向律师陈述其在侦查阶段受到刑讯逼供,律师坚决对其做无罪辩护。黄奥律师阅读其任职期间的所有工作记录,仔细核对与本案言词证据之间存在的矛盾,提交了包括调取同步录音录像申请书、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在内的多份材料。目前,本案尚在审理阶段。
50.H某滥用职权案获缓刑
2017年6月黄奥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阅读案卷材料,书写调取证据申请书、不诉处理申请书、鉴定申请书、辩护意见等材料,与检察院、法院积极沟通。最终,一审法院判处H某缓刑,二审发回重审后,法院判决H某免于刑事处罚。
49.向某市副市长行贿四十万元,一审判决适用缓刑
C某某向某市副市长行贿四十万元,黄奥律师辩护后法院最终对其适用缓刑。
48.职务侵占案,二审改判重获自由【点击查看详情】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L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司资产10万余元,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二审黄奥律师介入后,经辩护,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拘役3个月。因侦查期间已被羁押三个多月,二审判决作出后L某某即恢复人身自由。
47.诈骗变非法经营,二审发回重审
检察院指控第一被告人H某犯诈骗罪,一审法院采纳黄奥律师部分辩护观点,认定其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4个月,黄奥律师罗列出本案证据的诸多问题,提出H某不是案涉公司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等辩护观点,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46.企业家涉嫌合同诈骗罪,经辩护获自由
G某某系某民营企业家,检察院指控其涉嫌合同诈骗70余万元。黄奥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调取所有涉案车辆信息,经仔细核对,成功将部分车辆和金额从犯罪金额中减掉。经与检察院、法院沟通,本案最终多次变更起诉书和指控金额,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决犯罪金额不足20万元,因羁押时间问题,G某某在判决作出时随即刑满释放。
45.M某假冒注册商标,涉案136000元获缓刑【点击查看详情】
侦查机关以M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涉案金额为136000元,移送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黄奥律师认真阅卷、寻找辩点,多次会见被告人M某,与办案机关积极沟通,提出被告人M某系从犯、具有坦白等从轻处罚情节,从而成功为M某申请取保候审。在案件庭审过程中,黄奥律师结合案卷事实,通过质证以及对M某和同案犯万某、朱某的询问,提出M某犯罪主要是受万某诱导,系从犯,且具有坦白、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等情节,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一审法院全部采纳黄奥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M某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本案的另一名主犯被判处实刑。
44.C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介入发回重审
黄奥律师在二审阶段接受当事人的委托,经辩护,合肥中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43.某著名P2P公司非法集资案,定性由集资诈骗罪变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本案涉案金额多达21个亿,检察院采纳了黄奥律师的辩护意见,将本案的定性由集资诈骗罪变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42.四年五审,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件终无罪【点击查看详情】
2014年1月,Z某因考试作弊,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BZ市公安局某区分局刑事拘留,后一审法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Z某等三人有期徒刑6个月。被告人Z某不服,提出上诉。在二审过程中,黄奥律师介入案件,提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法院全部采纳黄奥律师的辩护意见,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一审,法院仍然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张某等人有期徒刑6个月,当事人再次上诉。重审二审法院采纳黄奥律师“事实不清、程序违法”的辩护意见,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在第三次一审过程中,公诉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提出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本案历时近四年,经历两次发回重审、五次“审判”,Z某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一案终以公诉机关撤诉而结案。
41.非法采矿案指控金额法定刑期3年以上,最终判决6个月并适用缓刑
当事人G某某被指控构成非法采矿罪,其采砂价格被认定为70余万元,该金额的法定刑期为3年以上。黄奥律师介入案件后,积极了解案情,发现本案价格认定文书存在诸多问题,是本案有效辩护的关键。辩护人遂向相关鉴定部门反映本案在适用鉴定方法、计算方法等方面存在问题,认定采砂金额严重脱离市场行情,此后又向法院申请鉴定人员出庭作证。后鉴定人员主动大幅度下降鉴定金额,黄奥律师的相关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G某某最终获得6个月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的判决结果,G某某及其家属对此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40.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Y某某自营一辆中型客车,因载客问题和其他车辆在公路上追逐竞驶,检察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黄奥律师介入辩护,法院最终判决Y某某适用缓刑。
39.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法院阶段改变定性
检察院指控C某非法使用“伪基站”,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法院采纳黄奥律师辩护观点,以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判处被告人C某某有期徒刑2年。同样的行为,同样的金额,法院在本案之前一个月判处了一起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案件,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3年2个月。
38.W某二次盗窃被取保
W某系某快递公司员工,曾因盗窃罪被处理,很难变更强制措施。黄奥律师介入案件后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积极沟通,并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和不批准逮捕,最终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当事人被取保候审。一审阶段黄奥律师提出关于本案定性存疑的意见,与法院沟通撤回定性辩护意见,当事人被判处缓刑。
37.T某某合同诈骗案,四次审判,8年“辩”2年
检察院指控T某某涉嫌合同诈骗120余万元,黄奥律师提出被告人对于其中一起犯罪事实未参与,一起构成未遂,且具有从犯、自首、立功等情节,原一审法院仅采纳从犯、坦白的辩护意见,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T某某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上诉后,二审法院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重审一审法院采纳从犯、自首的辩护意见,改判被告人T某某为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上诉后,二审法院采纳辩护人全部意见,改判被告人T某某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现被告人T某某已经刑满释放。
36.W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本案历时两年三个月,检察院指控涉案金额3个亿,下线3万人,后经黄奥律师庭审时质证辩论,法院两次退查,两次重新鉴定,最终将涉案金额降至3千万,人员降至3千人,在有传销前科的情况下,法院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7年。
35.J某某抢劫案
J某某的抢劫属于基础量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不仅如此,J某某也系某传销案的被害人。在黄奥律师的努力下,最终法院按照该量刑幅度的最低一档判处J某某有期徒刑10年。
34.L某某走私、贩卖毒品案
L某通过快递贩卖毒品,起诉书指控的贩毒数量在200克以上,经黄奥律师辩护,法院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判处刑罚。
33.D某某诈骗案
本案系合肥市首例“套路贷”涉黑案件,涉案人数200余人,卷宗72本。黄奥律师接受委托,为第一被告人D某某辩护,前后历时近一年时间,经过反复研究案卷、多次集体讨论,形成20余万字的阅卷笔录,并提交了近3万字的辩护词。一审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判处第一被告D某某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D某某二审继续委托黄奥律师参与辩护。
32.S某某组织偷越国境案
本案是皖西某市首例此类型案件,S某某于越南偷渡二十余名越南人民来大陆工作,法定刑期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黄奥律师经过会见、积极沟通,一审法院判决S某某最低刑期3年有期徒刑,是多名被告人中的最轻量刑。
31.L某某非法集资案
检察院指控L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900余万,骗取贷款1100万。经黄奥律师辩护,法院判决L某某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骗取贷款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5万元。
30.W某非法集资案
法院认定被告人W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6.63亿,骗取贷款罪6500万,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60万。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观点,降低了犯罪金额,对被告人W某减轻处罚1年。
29.W某涉黑案
本案共20多名被告,W某系第一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黄奥律师提出被告人W某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28.L某某聚众斗殴案
法院判决认定L某某纠集他人聚众斗殴,且为主犯,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最终判处L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7.C某敲诈勒索案
法院认定C某敲诈勒索15万元,以敲诈勒索罪判决C某2年5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26.Z某某受贿案
检察院指控Z某某涉嫌受贿200万余元,一审法院认定其受贿150万余元,被告人Z某某不服,提起上诉。
25.W某受贿案
检察院指控W某涉嫌受贿50万元,电话通知W某到案接受调查。黄奥律师从W某的行为构成自首等角度进行辩护,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以受贿罪判处W某有期徒刑2年,检察院抗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这是安徽地区为数不多的职务犯罪,电话通知到案认定自首的案件。
24.L某某贩卖毒品案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L某某贩卖毒品1193.31克,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L某某无期徒刑。
23.Z某运输毒品案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Z某运输毒品5608.2克,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Z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万。
22.安徽某市3·11网吧持枪劫持人质案
当事人在网吧持枪和手雷劫持了多人,并持枪与警方相互涉及,最终被判处死缓。
21.宁国路包子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本案系因一碗(sha)汤引发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案件,检察机关对其他当事人以故意伤害罪提起诉讼,以寻衅滋事罪对我方当事人提起诉讼,法院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4年。
20.合肥某县某地产公司董事长行贿案
合肥某县某地产公司董事长被指控行贿罪,当事人坚称受到了刑讯逼供,所做供述不属实,黄奥律师介入后提出无罪辩护观点,并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县检察院采纳了黄奥律师的辩护意见,对当事人作不起诉处理。
19.淮南某公司董事长行贿案
检察院建议量刑5-6年有期徒刑,当事人委托黄奥律师为其辩护,律师提出部分行为构成单位行贿,达不到立案标准。后法院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
18.肥西某村委会书记贪污案
当事人被指控贪污罪,黄奥律师提出本案的行为定性存在的问题,法院最终判处缓刑,当事人被羁押近1年后重获自由。
17.某县Z某某强迫卖淫、强奸案
Z某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Z某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16.某县X某某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
检察院指控当事人X某某寻衅滋事7起,敲诈勒索10万元。经黄奥律师辩护,法院认定X某某寻衅滋事3起,敲诈勒索未遂,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15.安徽某招标公司经理受贿案
经过黄奥律师辩护,本案的定性由受贿罪改变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检察院建议量刑有期徒刑10-12年。最终,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14.合肥L某从集资诈骗罪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
一审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L某有期徒刑13年,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听取黄奥律师意见后,将案件发回重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L某有期徒刑4年。
13.两个未成年人之间的强奸案,二审减刑
当事人一审以强奸罪被判处3年6个月,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黄奥律师二审介入后,通过调查取证,向二审法院递交了6位证人证言,证明被害人已年满十四周岁。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12.“2吨”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
当事人被指控买卖羟亚胺近2吨,黄奥律师介入后提出关于本案制毒物品数量的辩护意见,巢湖法院对当事人从宽处罚,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11.合肥“茅台大盗”Z某某盗窃案
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当事人Z某某盗窃金额近30万元,一审高新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Z某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
10.奥迪TT引发的Z某盗窃案
在江西省J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黄奥律师介入,当事人Z某被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9.L市科长数百万受贿案
L市某局科长N某某被指控受贿600余万元,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8.合肥美少女Z某被毁容案
2011年,T某某因追求被害人Z某不成,产生报复心理,致使被害人面部、颈部等多处烧伤。黄奥律师担任被害人Z某的代理人。
7.徽州大道协警被撞案
L某某故意伤害案,公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移送起诉。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提交依法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辩护意见,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以故意伤害罪起诉。
6.合肥教师新村碎尸案
F某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
5.黄山市建市以来涉毒数量最大的贩毒案
T某某贩毒案,一审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刑缓期执行。
4.安徽省建国以来(案发时)涉毒数量最大贩毒案
G某某贩毒案,一审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刑缓期执行。
3.原阜阳农行行长L某某集资诈骗案
涉案金额19.7亿,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层报最高院,在法定刑以下判处有期徒刑8年。
2.原阜阳中行行长G某某受贿案
瑶海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1.F某某(厅级)受贿案
一审判处12年有期徒刑,二审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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