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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余万资金成功解冻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3-06 点击量: 分享到:
       【承办律师】杨晗春,金亚太刑事业务中心金融犯罪辩护部主任

       【案件信息】

       委托人接到反诈中心电话告知其所有银行卡涉及违法犯罪行为被查封,卡内近270余万元的资金被冻结,能否解冻、何时解冻时间不明。委托人与警官电话沟通其卡内资金与违法犯罪行为无关请求解封,警官予以拒绝。委托人遂找到杨晗春律师委托办理涉案银行卡解冻申诉。

       【案件办理经过】

       杨晗春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与委托人沟通,在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厘清银行卡内约270万元的资金与犯罪事实没有任何关联,按法律规定属于超额冻结,公安应当予以解冻。后杨晗春律师多次与承办警官电话沟通,警官均以银行卡涉及违法犯罪事实不同意解封。杨晗春律师遂立即着手撰写申诉材料,准备向公安机关、上一级公安机关以及检察院提起申诉,提出委托人主观不明知、属于善意第三人、反诈中心违法超额冻结,要求纠正反诈中心的违法行为。后杨晗春律师前往办案机关,在与承办警官沟通并出示了相应的申诉材料后,将与涉案无关联的270余万元成功解冻。

       【律师提示】

       1.接到反诈中心电话被告知银行卡被查封冻结后,首先问清楚是因为哪笔资金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再针对该笔资金的具体情况进行解释,并提供相应客观证据予以证明,以证明自己未参与该违法犯罪行为;

       2.自己通过银行方面得知银行卡被查封冻结,联系银行卡开户行,要求银行提供进行查封冻结的机关以及联系方式,再联系相应机关;

       3.积极与承办警官沟通,配合提供相应材料,如本人确实与违法犯罪行为无关,而公安仍拒绝解封的,可以提起申诉维护自己的权利。

 

 

撰文|  杨晗春

编辑|  代娜娜

审核|  陶鸿  张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