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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某涉嫌挪用资金罪一案,徐权峰律师为其辩护获得取保候审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2-21 点击量: 分享到:
郭某某涉嫌挪用资金罪一案,徐权峰律师为其辩护获得取保候审
 

承办律师

徐权峰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金亚太党总支副书记一级合伙人毒品犯罪辩护部主任

一、案情简介

       郭某某为安徽某药业公司的出纳,任职期间主要负责收取员工的工资回单、录单、对账、汇款等基本工作内容,其所在的公司与开发区政府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将三千万元存在银行的监管账户中,公司的开支需要可从该账户中申请。后公司为支付员工劳务费及日常开支从该监管账户申请了9万余元的款项,支付上述款项完毕后,该公司将剩余款项转至郭某某的私人账户。2021年2月24日郭某某被M市公安局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刑事拘留。

二、办案经过

       2021年2月16日,徐权峰律师受家属委托,担任涉嫌挪用资金罪一案郭某某的辩护人,后于2月26日前往M市看守所会见郭某某,听取郭某某的陈述与辩解。  

根据郭某某陈述的案件事实,徐权峰律师认为郭某某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于是积极的为郭某某申请取保候审。期间徐权峰律师多次前往办案机关与办案人员沟通交流,并提交了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在徐权峰律师的努力下,办案机关采纳了徐权峰律师的法律意见,对郭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三、案件结果

       2021年3月19日,郭某某被M市看守所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