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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亚太内训|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务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6-25 点击量: 分享到:
       2022年6月24日下午,金亚太行政与征地拆迁部在总所会议室如期召开第17期金亚太内训会,会议主题为“新《土地管理法》背景下,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务”。本次会议由金亚太行政与征地拆迁部副主任、兰州大学法律硕士鲍磊律师担任主讲人,金亚太一级合伙人张成龙律师主持本场会议。

       本次会议主讲人鲍磊律师分别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分享:一、新《土地管理法》征收补偿制度变化;二、征收补偿的法定程序;三、征收补偿安置的内容;四、征收补偿中可诉行政行为;五、常见争议问题。

       有关新《土地管理法》征收补偿制度的变化包括由原先的“先批后征”转为“先征后批”、增加征收土地预公告制度、明确补偿安置方案异议听证程序、“协议拆迁”合法化以及限缩被征收人的救济途径及方式。就征收补偿的法定程序,鲍磊律师将晦涩繁琐的程序通过详细的流程图,生动形象地向我们解释了行政机关是如何完成行政征收、补偿的。征收补偿过程应坚持“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征收原则。
       会议中鲍磊律师着重分享了有关行政征收过程中常见的十大争议问题,这也得到了与会参加的律师们热烈讨论。
    (一)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资格认定;
    (二)一户多宅补偿问题;
    (三)购买宅基地上房屋是否有补偿;
    (四)宅基地上房屋坍塌是否有补偿;
    (五)继承的宅基地房屋被征收,是否有权主张宅基地使用权补偿;
    (六)对已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应如何补偿;
    (七)承租人权利如何保护;
    (八)家庭内部财产继承人或共有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效力;
    (九)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后的纠纷;
    (十)安置房交付问题。

 
       会议过程中,与会律师们就本次分享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实务问题与鲍磊律师交流探讨,并表示通过这次分享,大家加深了对行政征收的理解,也增强了对行政诉讼业务的认识,收益颇多。
       让我们共同期待下一期金亚太内训的精彩时刻。

撰文:赵晓雯

编辑:潘雪梦

审核:许憬 张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