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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亚太内训|律师办理民事侵权案件实务研讨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7-15 点击量: 分享到:
       2022年7月15日下午,金亚太第十九期内训活动在总所会议室如期举行。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律师办理民事侵权案件实务研讨,由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交通事故与保险争议部主任、监事会监事丁帅主任主讲。 
       本次研讨20余位律师参加活动,交通事故与保险争议部副主任赵婵担任主持人。

       主讲环节,丁帅主任以侵权纠纷实务办理为切入点,从“怎样才能有侵权案件做”及“怎样做好一个侵权案件”两个维度详细讲解了侵权案件实务中做好案件的重点,从注重潜在客户的培养、打造律师执业形象、拓展专业知识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同时强调律师日常专业积累至关重要,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律师行业也是如此,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案件办理需遵循“大胆、心细、专业”三大原则。接着,丁帅主任结合典型案例阐述侵权案件梳理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只有梳理好法律关系才能够确定案件诉讼主体,这是所有侵权案件中的地基部分,是支撑后续诉讼的基础。最后,丁帅主任认为,书写法律文书也是考验一个律师专业水平的重要标尺之一,并详细介绍了该如何规范性的书写法律文书,其中诉讼请求尤为关键。例如诉讼案件中多被告情况下责任分担问题。在起诉前,根据既有证据不能确定责任的情况下,不可以想当然进行列明为连带或者按份责任,而是在不能把握的情况下不予以清楚写明,待庭审查清事实后确认责任分担;同时结合实践案例详细介绍了交通事故案件中交强险的组成部分,强调在诉状中应予列明具体赔偿项目。

       案例讨论环节中,李玉琳律师提出,交通事故案件中不同情况下责任划分比例如何确定的问题。丁帅主任依据分情形、分省份的司法判例实践,详细进行了解答。朱海玲律师紧随其后,提出了先予执行的可行性,是否可以执行未发生的医疗费用。丁帅主任及参会人员进行研讨,并结合自身亲办案例给予答复。最后李琦律师提出,实务中在案件起诉后法院判决前,一方转移财产致使胜诉后出现执行不能情形该如何解决,参会人员积极讨论,纷纷提出切实可行建议。
 
       与谈环节中,朱海玲律师分享了,在实践中律师办理侵权案件的风险把控要点。律师在办理案件中,应对当事人尽到完全的告知义务并保留相应的记录,包括诉讼的审限时间、询问征求当事人是否需要保全、告知当事人案件的诉讼风险等,接待当事人时谈话笔录尤为重要,任何案件中的沟通交流均应形成文字版记录。

       本次内训历时两个多小时,与会律师积极讨论,各抒己见,气氛热烈。积极奋进的金亚太律师在每一次内训活动中吸取专业知识,提升办案技能。
 
撰文:赵婵
摄影:赵婵
编辑:潘雪梦 
审核:许憬 丁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