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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亚太内训|债权投资业务风险管理实践解析——以商业银行、类金融机构为例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7-23 点击量: 分享到:
       2022年7月22日下午,金亚太律所金融证券部、破产重整与清算部内训活动在总所大会议室如期开展。本次内训由金融证券部副主任何礼带来主题为“债权投资业务风险管理实践解析——以商业银行、类金融机构为例”的分享,金融证券部主任洪飞担任主持人,专职律师朱海玲和李臻进行与谈,总所副主任、破产重整与清算部主任姚吉志进行点评。

       何礼律师结合以往丰富的债权投资工作经验,分三个部分展开本次内训分享。何律师分别介绍了商业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及资产管理公司的主要债权投资业务的工作内容和运作模式,结合理论和实务,分享了市场上的融资租赁公司售后回租的主要业务模式。何律师认为风险管理能力是金融机构的核心能力,讲解了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银行信贷制度、融资产品管理、信贷流程管理等,其中银行的行业信贷政策体现了银行的资产布局,关系着银行的抗风险能力。对于具体风险的化解与处置,何礼律师简要介绍了非诉化解和诉讼处置两种方式,例如期限调整、转贷或借体转贷、债权承接等等。

       与谈环节,朱海玲律师提出了律师开展法律服务产品业务的构想,结合自身办理金融类案件的感悟,认为了解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内部运行机制对于提升律师办理金融案件的专业能力非常重要。
       李臻律师从保险公司金融业务的角度,分享了近年传统金融保险的扩展业务,包括建筑企业缴纳的工程质量保证金等,认为金融产品的发展需要律师与时俱进、多加学习。

       最后,由姚吉志主任对本次内训进行点评。姚主任认为金融法律业务的拓展根本上需要律师自己提高金融风险处置的能力,以及在金融机构开展债权投资业务时,律师如何介入提供法律服务,及时准确展示作为专业人员的服务能力。
       对此,姚主任希望能够有更多机会形成金融法律服务产品的案例,我们如何在金融法律服务产品中,揭示债权融资投资流程中具体的风险点,将是提高我们服务能力的关键。同时,应对金融债权往往也是解决破产案件的关键,破产重整案件中,往往也需要金融机构的共益债融资,因此办理破产案件也需要着重学习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债权投资的风险控制。

 
撰文:胡安妮
摄影:郭慧敏、王裕
编辑:潘雪梦
审核:许憬、姚吉志、洪飞